白酒企业就没资格拒酒驾?

2012-2-27 8:52:29 《华夏酒报》 严辉 评论(0人参与)
     《中国青年报》文章   最近,四川一白酒厂家将自有品牌的白酒广告植入交警公益宣传标语,此举引发网友热议。面对质疑,宜宾市公安交警支队公开回应称,该横幅系一家广告公司擅自悬挂,并表示将起诉该广告公司。

     植入广告事件之一端是宜宾市公安交警支队,另一端是某白酒生产商,广告公司顶多是间接相关方,现在放着酒商不追究,偏偏让广告公司背“黑锅”,是太不智还是故意转移视线?且不用管它。

     利用横幅广告来宣传“拒绝酒后驾车”和“带着平安上路,载着幸福回家”,内容是正确且有益的,甚至于广告用语也是精心挑选无可挑剔的,从宣传效果上看也容不得质疑。假定这商家不是白酒商,网友们恐怕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其实,从具体操作层面看,假定这则公益广告,交警方面不出钱,广告公司又不能倒贴钱白玩,而酒商又愿意买单,面对如此三赢局面,由酒商出面来温馨提示“拒绝酒后驾车”,又何足怪焉?

     白酒企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业有没有资格做“拒酒驾”的广告呢?对此,坊间存在着意识混乱之处。这不仅从网友的起哄中可以看得出来,就是一些媒体评论也几乎呈现出剥夺白酒企业代言资格的一边倒势头来。实际上,白酒并不存在酗酒醉酒的原罪,它毕竟不是毒品,白酒广告在我国也不是非法的,香烟盒以印上“吸烟有害健康”为企业社会责任之荣耀,何以独独白酒生产商就不能通过“拒酒驾”来彰显企业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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