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外带酒水”竟招毒打

2012-2-28 14:03:03 广州日报 肖颖 王荣 评论(0人参与)

  本报讯(记者肖颖 通讯员 王荣)因烧烤档档主谢某、周某夫妇不允许“外来酒水”,与在旁边经营百货商场的林某夫妇发生争执,双方大打出手时,谢某持铁棍打林某夫妇。昨日,顺德区检察院向媒体公布了这起案件。

  去年8月2日23时许,经营百货商场的林某夫妇因“外带酒水”的事,与周某发生争吵和推拉。在斗殴中,谢某用铁棍打伤林某夫妇;周某砸伤了林某夫妇的女婿郑某的后脑勺。经法医检查鉴定,林某夫妇的损伤已构成轻伤,郑某构成了轻微伤。

  根据案情,谢某夫妇二人具有自首情节,同时,谢某夫妇均系外来工,生活拮据。嫌疑人方与被害人方在侦查机关的主持下进行了和解,一次性赔偿了林某夫妇现金人民币23000元。鉴于此,顺德区检察院决定对周某不起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1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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