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批发进口酒须先拿“通行证”

2012-3-22 9:23:27 晋城新闻网 太行日报晚报版 评论(0人参与)

  近日,市商务局召开全市酒类管理工作会议,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放心酒”工程建设,批发进口酒须先拿“通行证”,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率要达到100%。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到零售店购买酒类商品时,一定要索看酒类流通随附单,谨防买上假冒货。

  今年,我市严格实行酒类批发行政许可和零售备案制度,经营企业在采购进口酒类商品时,必须向供货方按批次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供的相关手续。简单地说,就是酒类经营者进入酒类市场必须要有“通行证”。

  在规范经营进口酒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力争完成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率90%目标任务;开展以酒类流通随附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和专项整治,使随附单的使用率达到100%。也就是说,凡批发酒类商品,必须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确保酒类商品从批发至零售消费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监控和可追溯。酒类零售店到批发店采购酒品,都必须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而消费者则要养成索看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习惯。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赵果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