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茅台?禁公款私用?

2012-3-22 11:46:21 《华夏酒报》 孔祥鑫 评论(0人参与)

资料片

     新华社文章 茅台酒最近很苦恼:市场价格下跌近400元;股票也走出了一条绿色的下划线;一份《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更是让茅台酒成为众矢之的。不过,如果以为打击茅台酒就能打击公款吃喝,这种想法未免太简单了。

     茅台酒一直是酒桌上身份和档次的象征,是酒桌上的“宠儿”,其价格从2003年的200多元飙升到去年的2000多元。

     茅台酒价格上涨的10年,是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10年,也是“三公经费”直线上升的10年。《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的出现,更让不少人将茅台酒认定为推高“三公经费”的罪魁祸首。甚至有人预测,此役过后,茅台酒恐怕要成为酒桌上的“过去式”了。

     且不论上述提案会不会被采纳,依笔者看,即使真的被采纳了,恐怕也很难对打击公款吃喝产生直接效果。可以肯定,茅台酒一旦退出公款宴席,别的名酒必将迅速成为替代品,成为酒桌上的“新贵”。

     其实,公款吃喝中耗去国家大量资财的又岂止是茅台酒?又岂止是酒?化公款为私用的途径又岂止于吃喝?又岂止于“公款招待、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公车消费、公款出国”这“三公”?禁得了一种名酒,禁得了所有的名贵商品、所有的高档服务吗?将腐败原因归于“难得之货”“尤物”的诱惑,肯定是跑偏了。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王玉秋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