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扶持打造3至5个龙头酒类流通企业

2012-3-4 9:39:55 《三晋都市报》 评论(0人参与)

资料片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到“十二五”末,山西省力争形成3-5个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的酒类流通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年销售额1亿-5亿元的酒类流通骨干企业,以提升山西省酒类流通行业的竞争力,促进山西省酒类产业的提升和发展。从今年起,山西省在全省范围内免收酒类批发许可证工本费,酒类批发许可证仍由省厅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意见》指出山西省将继续推进“放心酒”工程建设,强化酒类流通管理,净化酒类市场,规范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在健全酒类流通监管体系方面,酒类流通监管要以查证(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证),验单(酒类流通随附单)、打假为核心;以酒类批发市场、餐饮企业、零售门店、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为重点;以散装白酒、名优酒和畅销酒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进口酒、名酒专卖店、酒类物流、酒类电子商务等环节的整顿和规范。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名优酒品检查与中低档酒品检查相结合;城市市场检查与农村市场检查相结合;健全酒类流通监管机制。同时要规范酒类行业公平交易,对大型商场收取酒类商品高额进场费,酒类经销商违规促销、恶性竞争的行为予以规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山西省将重点促进酒类新型流通体系建设,引导扶持酒类产业园区、物流园区、酒类配送中心等新型酒类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扶持推进山西杏花村酒业集中发展园区、山西穗华酒业物流园区及各市酒类配送中心等酒类流通体系的建设。

  据悉,《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启动,并成为省商务厅立法工作的重点。《条例》修订将从增设酒类零售许可,酒类溯源管理,强化散装酒监管,取缔散白酒市场,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许坤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