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酒类流通行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全面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制定了《酒类流通行业监测信息报送考核办法》,2012年5月起,对各地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
本办法是对酒类流通统计监测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量化标准,是衡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依据。商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将根据本办法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
据了解,考核内容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基本分为100分,附加和超额奖励分10分,各地总得分为基本分与附加分的总和。采用量化计分,共考核四个项目,分别为:样本企业与监测品种选取的数量、样本企业月报表报送率、分析信息报送、市场波动信息报送。前三项为基本项目,分值100分。最后一项为附加项目,分值5分,超额加分5分。
其中,样本企业与监测品种注册数量考核基本分20分;样本企业月报表报送率考核基本分70分;分析信息报送考核基本分10分;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考核分5分;样本企业数量超额奖励分5分。同时,办法还对样本企业数据准确性考核做了明确规定。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周莉
分享到: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