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守住你的良知底线

2012-5-15 10:01:03 《华夏酒报》 安传香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网文章 “问题胶囊”事件尚未落幕,假鳕鱼又“粉墨登场”。明天,又会是哪一种食品或药品,被列入“慎食”的黑名单?面对消费者之问,作为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首先必须回答,因为生产有益于消费者身心健康的产品是企业首要职责。
     
  吊诡的是,面对媒体曝光,涉事企业的态度颇为耐人寻味。装聋作哑者有之,断然否认者有之,百般遮掩、抵赖者有之,上下“求索”公关者有之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甚至有企业自称“受害者”……他们信誓旦旦,极力向公众表白“寡人无疾”。果真如此吗?非也。以当下情状观之,他们不但有“疾”,且“疾”已经不止是在“腠理”“肌肤”,或许已经深入“肠胃”,再不医治恐怕会“益深”至“骨髓”,无奈何也。
     
  这些企业的“疾”不仅在于制造了害人的产品,更在于失去了良知底线。他们利欲熏心,将良知当成了金钱交易的筹码,将社会责任“弃之如敝履”。
     
  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良知是我们灵魂深处生来就有的一种道德原则,是判断我们和他人的行为是好坏的依据。同样,良知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应有之义,是我们判断其存在价值的依据。企业应当诚心接受社会监督,恪守良知,坚守责任,如此方能为社会造福,才能实现长远发展;倘若贩卖良知,丧失底线,只求眼前利益,无异于玩火自焚。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周莉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