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酒需开启消费者认知新路

2012-7-13 9:14:27 《华夏酒报》 裴晗 评论(0人参与)
   近日,《华夏酒报》推出的《四大名酒荣耀60》大型系列报道(详见本报19版~30版相关报道),引起业内外的热烈反响和深刻反思。
 
     国家名酒作为一个群体表现抢眼,但对五届全国评酒会共评选出的33个国家名酒进行细分,就会发现,国家名酒目前表现优异的占三分之一,表现较好的占三分之一,表现较差的占三分之一,其中有几个品牌甚至已经销声匿迹。相反,一些未入选国家名酒的品牌,却“榜上无名杯中见”,如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被誉为“大众名酒”的“红星”60余年畅销不衰,后起之秀的“燕京”跻身4大啤酒巨头行列。个中的经验教训,很值得总结。
 
     名酒应包括两重涵义:其一,由国家组织、专家评定的名酒,体现的是行政推动,如4大名白酒、8大名白酒、13大名白酒、17大名白酒;其二,由市场决定、大众评选的名酒,体现的是消费主导,如近年来异军突起的一大批新名酒。但决定名酒与否的最终裁判者是市场,是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程度。
 
    60年来,面对社会变迁(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变革(从酒类专卖转向市场竞争)、政策变化(如酒类税收政策的多次调整)、市场变动(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许多酒企与时俱进、拼搏创新,成为市场的宠儿;也有一些酒企包括若干名酒企业因循守旧、怨天尤人,被市场所遗弃。
 
     对市场怀有敬畏之心、对市场怀有引导之志、对市场怀有培育之能,是名酒的认知、成名、夯实之路。
 
     当前,酒类市场竞争日趋复杂、行业洗牌不断加剧、产业革命方兴未艾,在新形势下如何搭建新的品牌认知和消费体验新模式,是摆在所有酒企面前的重要课题。
 
    首先,要处理好“变”与“不变”的关系。酒企要有“变”的追求与灵气,又要有“不变”的执着与坚守。责任意识、危机意识、质量意识是品牌的根基,必须一以贯之,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质量优异是品牌获得消费者认知的首要条件。
 
    其次,要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不唯书、不跟风、不盲从,一切从实际出发,打造有企业自身特色的品牌塑造模式。个性鲜明是品牌获得消费者认知的重要基础。
 
  再次,要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再优秀的品牌、品质也要让消费者体验到才有意义,因此必须拓展多种形式的消费体验路径,使酒品不仅能满足其功能需求,而且能满足其精神和文化需求,以加强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忠诚度。消费体验是品牌获得消费者认知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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