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有效保护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对保护范围与保护对象做了详细的规定,并指出在受保护范围内从事白酒生产、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凡符合使用条件的,均有权申请使用;对于擅自使用、伪造、冒用此标志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相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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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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