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密市严惩“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者

2012-8-29 14:07:51 潍坊新闻网 刘扬 王振华 评论(0人参与)

  8月份以来,山东省高密市工商局开展了餐饮业“霸王条款”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要求所有餐饮经营者对是否存在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收取餐具消毒费、收取空调费、设置最低消费标准、限制最低消费人数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清除“谢绝自带酒水”等店堂告示,并在实际经营中彻底改正。

  自8月21日起,餐饮经营者如仍有上述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惩。同时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就餐时如遇到上述问题,可立即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

  目前,共检查餐饮经营户649户,下达行政告诫通知书118份,清除不公平店堂告示57条。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赵果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