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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至25日,由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组织的“2012年第1期全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培训会”在山东烟台盛大召开。在酒管工作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的背景下,全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培训会的召开,对下一步加强酒类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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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第1期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培训会”上,商务部特别邀请了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王延才解读《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王延才分析了“十二五”期间酿酒产业各酒种的发展形势,提出了酿酒产业与酒类流通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预测了未来酒类消费的需求,对于酒类流通行业的发展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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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酒类消费总额超过8000亿元,约占18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5%。全国酒类经营者约298万家;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的约217万家,备案登记率约73%,其中批发经营者21万家,零售经营者196万家。我国有着如此大规模的流通产业,增加了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难度,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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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酒类流通行业规划文件,《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的主要特点可以用4组词概括,就是‘符合国情’、‘推陈出新’、‘开放包容’、‘德法并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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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2012年第1期全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培训会进入分组讨论阶段,其中第五讨论小组是以酒类生产企业、酒类流通企业的代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表为主组成的。诚如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全国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路政闽所言,本次培训会之所以争取组织企业代表参加,是为了广泛听取行业意见,了解当前酒类厂商的实际需要,使酒类流通管理体系的创新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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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航母、巡洋舰,到联络舰、驱逐舰,广东省酒类流通管理的“舰队”配置完备而强大,为酒管体系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