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商局:"专供酒""军供酒"属违法广告

2012-9-25 8:45:19 齐鲁晚报 李飞 王冰 杜陶羽 评论(0人参与)
      24日,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两节期间,为了有效净化酒类市场环境,市工商局启动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酒类商品的宣传促销行为被列入监管重点。据悉,凡使用“国家机关特供”、“央视上榜(合作)品牌”、“军队特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酒类广告,都属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将予以立案处罚。
  酒类商品一直是节日市场消费热点。节日期间,工商部门将加大对居民社区、城乡接合部、农村乡镇等非商业热点区域的监管巡查力度,以驰、著名商标酒类品牌和本市知名酒类品牌为重点,检查各级酒类经营商的代理资格,查处冒用“专卖”、“专营”或“总代理”、“总经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酒品和伪造QS认证标示、私自分装散装酒等违法行为,并重点抽查进口酒的海关报关单和商检检验证明。
  据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为提高市场占有率,有不法商家利用“专供”、“军供”、“军酒”等噱头进行虚假宣传,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机关专供”、“军队特供”等酒类虚假宣传抬头的势头,工商部门将对酒类商品广告内容、外包装和包装内说明等进行鉴别。
  济南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使用“国家机关特供”、“央视上榜(合作)品牌”、“军队特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酒类广告,都属于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将实施零容忍,一旦发现,予以立案处罚。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张勇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