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合格率只有75%

2012-10-15 9:09:58 广州日报 评论(0人参与)

  日前,湖南省工商局在第三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发现,多个批次的啤酒瓶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在44组样品里,合格率只有75%,包括多个知名品牌在内的啤酒瓶在抗冲击和耐内压力两个关键性安全指标上“落马”。到底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在喝酒时怎样才能识别啤酒瓶的优劣?

  市面:

  “请勿撞击,防止爆瓶”

  据上述通报显示,此次共抽查了张家界、怀化、邵阳等4地20家经销单位销售的44组啤酒瓶样品。其中,金威、嘉士伯(冰纯Chill)、银子弹、重庆啤酒、蓝带啤酒都各有一个批次产品“上榜”。

  对于这个结果,金威啤酒昨日给本报记者发出的通报指出,针对此次抽检结果,该公司已要求涉事分公司自查、排查。该公司表示,其啤酒生产严格按照各类各项国标的要求控制,尤其在新瓶、回收瓶的使用上,严格按照GB4544-1996《啤酒瓶》的要求,对其“抗冲击力、耐内压力”等安全性指标做全面、严格的检测。

  嘉士伯也透过给本报的声明指出,目前正与相关部门沟通以了解情况,同时开展内部自查,又指所有产品在出厂前均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

  事实上,如果啤酒瓶质量不稳定,确实会在消费过程中出现“爆瓶”伤人的意外,而这样的新闻近年也屡见于报端。昨日,记者走访广州多家超市,发现啤酒瓶的标签全部都印有“请勿撞击,防止爆瓶”字样。

  业内:

  啤酒业玻璃业互不相让

  昨日,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啤酒分会会长郭营新对本报记者表示,对啤酒瓶的质量要求有国家标准,国家质检总局也会对其进行市场抽检,然而在实际生产和运输过程中仍有机会导致啤酒瓶质量不过关。

  来自工商部门的资料显示,如果啤酒厂缺乏必要的啤酒瓶检测设备,而仅仅是从外观上进行检测,就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爆瓶伤人事故的发生。此外,有玻璃生产企业还采用麻袋包装,这使得啤酒瓶受到较大的撞击和摩擦而造成表面的擦伤。再加上小啤酒厂采用“杂回收”、露天存放等,都可能导致安全隐患。

  昨日,金威啤酒方面对本报记者补充,1996年颁布的国家标准曾规定“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但未做强制要求。厂家希望从环保角度多次安全使用回收瓶,同时也希望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啤酒瓶的生产和使用的监管。

  郭营新说,啤酒行业和玻璃协会的代表正在为啤酒瓶制订新的标准,但是几年来都未能达成协议。记者了解到,在讨论中啤酒业希望玻璃瓶不要做得太薄,而玻璃业则希望多用一次性瓶。

  消费提示:啤酒开启后再上桌

  那么,消费者应该怎样去选好玻璃瓶呢?为此,业内人士“支招”,可以多留意包装上给出的“提示”。

  首先,在购买啤酒时可以选择外观较新的“B”(即BEER)字瓶。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根据国标规定,给啤酒的专用瓶。那么如何判别新旧呢?这位人士指出,啤酒瓶靠近底部处一般都有阳文的四位年份数,这是它的“生日”。

  昨日,记者在本地一家超市看到,货架上的啤酒瓶年份多数为2012年、2011年,而“最老”的啤酒瓶显示是2008年,这显示它从制造至今已经四岁了。

  其次,消费者对瓶身本身就有擦伤、磨花的啤酒瓶要谨慎使用。上述人士说,为了避免在生产线上碰撞,各家的瓶底和周边都特制了浮点,有条件的话买箱装啤酒也会增加“保险系数”。

  第三,啤酒瓶尽量做到轻拿轻放,不要猛烈摇晃和碰撞干杯;开启酒瓶时,要正确使用开瓶器,将瓶子放正,远离面部,避开人群。如果在外喝酒,最好让餐厅把啤酒开启后再上桌,未开启的瓶装啤酒最好别上桌了。

  第四,5℃~25℃是存放啤酒的理想温度,消费者最好不要直接将啤酒瓶放入冰箱急冻。也要注意避免遭到太阳光直射。

  业内人士最后提示,万一不幸啤酒瓶发生爆瓶情况,消费者最好要保存瓶身的碎片,不要立即收拾现场,应该向啤酒厂家或消委会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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