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供酒特供酒不许上市销售

2012-12-12 13:36:52 亚心网 于江艳 评论(0人参与)

  亚心网讯(记者 于江艳):内供酒、特供酒、专供酒今后不再允许上市销售。为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全疆拉开酒类市场集中检查,其中重点将严查内供酒、特供酒、专供酒销售以及散装酒销售等。

   “既然写着内供、特供和专供字样,那就不要放到流通市场销售。”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是国家商务部的要求。

  记者注意到,前些年乌市月明楼不少酒水批发行有内供酒、特供酒和专供酒销售,包括茅台、五粮液等名酒,但其中有一些最终鉴定为假酒。昨日记者在该市场走访了数十家酒水批发行,未见有内供酒和特供酒销售。

  除实体店外,网店和电子商务网站也不再允许销售内供酒和特供酒。“我们要求各地商务部门执法人员上网搜索,严禁网店进行销售。”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散装酒也是此次酒类市场检查的重点之一。“散装酒必须有固定销售场所,也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还要到商务部门备案。”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相关人士说,“部分散装酒用塑料容器盛装,在酒精溶化作用下,很容易造成塑化剂超标”。

  据悉,此次酒类市场集中检查启动时间为12月5日,将持续到明年1月15日,各地商务部门执法人员还要严查无证批发或无证经营行为和违反《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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