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流通环节白酒鸡精合格率仅8成

2013-2-5 10:14:40 广佛都市网-佛山日报 评论(0人参与)

  昨日,市工商局对外公布,我市2012年流通环节大米、酱油、调味料、白酒等8类食品的质量抽检结果,其中大米和挂面合格率为100%,白酒和鸡精的合格率最低为80%。

    据悉,市工商局此次抽检的是在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销售的大米、酱油、调味料、白酒、葡萄酒、挂面、食用植物油和鸡精,共抽检28家经销单位所销售的食品共155批次。8类食品中,110批次合格,整体合格率为71%,剔除标签因素,食品质量合格率为91%。

    从单类食品的抽检情况看,食用植物油、酱油和辣椒粉、葡萄酒的合格率分别为93.3%、90%、95%,其中,发现一款标称吉林长白山越桔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解百纳特级干红葡萄酒干浸出物标准实测值为11.6g/L,低于标准要求≥18.0g/L,这意味着,葡萄汁的含量低于标准值。

    在这次抽检中,抽检合格率较低的白酒,出现的不合格项目较多,包括酒精度、总酯、己酸乙酯含量等指标都出现一项或多项不符合标准的情况。而鸡精粉不合格的,主要是因为谷氨酸钠、总氮、其他氮等低于标准要求。

    针对本次食品抽检结果,相关批次食品已下架退市,市工商局已对销售抽检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进行查处,并将抽检不合格信息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等。

    温馨提醒

    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大米、食用油等食品时,要选择包装完好且标签基本信息完整的食品,特别要注意保质期,尽量选择近期生产的食品,购买时要选择加印QS标志的食品,尽量去信誉度高的商店、商场或超市购买,购买后,应保留小票、收据等。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卢静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