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新建酒庄财政奖励30~60万元

2014-8-1 9:23:48 《华夏酒报》 评论(0人参与)
     为鼓励发展葡萄产业,新疆昌吉市政府针对新建酒庄和规模化种植酿酒葡萄在土地租赁、财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政奖励和税收等方面都有相当优惠的政策。

  据了解,种植规模、建设用地符合要求的新建酒庄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45万、60万元不等,新种植酿酒葡萄达到种植标准要求的,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三年)。

  作为古“丝绸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亚、欧洲诸国的必经之地,天山北坡经济带和“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城市群的核心区域之一,新疆昌吉作为中国葡萄酒的故乡,与法国波尔多地区同处于北纬44度,气候条件极为适宜酿酒葡萄种植,是酿酒葡萄的三大黄金产区之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副州长金一鑫介绍说,昌吉市已经拥有集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和销售的民营企业8家。目前,以重力酒庄为代表的天格尔系列葡萄酒,远销上海、广州、深圳等地。2014年,昌吉市计划动工兴建的葡萄酒庄有9家。

     他说,昌吉市计划用5年时间,实现总量扩大,质量提高,效益翻番,到2017年建成酿酒葡萄原料生产基地5万亩,形成年产原料3万吨、优质葡萄酒2万千升的生产规模。2012~2020年建成50家以上各具特色的精品酒庄,引进10家以上规模企业,引领昌吉市葡萄酒向集群化、优质化和特色化的方向发展。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王玉秋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