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酒的市场潜力非常大。”9月8日湖南省酒协四届一次理事会召开期间,湖南省酒业协会会长刘维平在接受《华夏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湖南是一个酒类生产小省,但却是消费大省,虽然其人均总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为湖南仍然是以白酒消费为主的地区),但消费总额应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若以社零总额的4.0%计,则湖南酒类市场的社零总额应在380亿元左右,这一数据虽不准确,但也可以说明,湖南酒类市场的半壁江山是由省外供给和占据的。
身为高级酿酒师、高级品酒师的刘维平,对湖南省2014年酒类产销的主要数据做了梳理和分析,并根据中国酒类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湖南酒业实际,提出了“充分认识行业面临的新形势,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的新格局”的发展思路。
调整过程还将持续
《华夏酒报》:据分析,五年间行业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2012年以前,产业高速增长、效益持续提升;之后,由于多种因素的叠加作用,行业进入到深度调整期,前期积累的各种问题和矛盾集中显现。你是否认为这一调整过程还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刘维平:我们的估计是,因为政策性限制消弱了市场调节的能力。主要表现在白酒行业,自上世纪90年代至今,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几个版本中,白酒一直被列为限制类,在立项、土地、技改、许可、环评、税收、信贷等诸多方面均受限制;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小作坊又监管不到位,直接导致了白酒产业结构优化受到制约,影响了行业的规范和发展。
法规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完善,弱化了行业管理的作用。目前涉及酒类流通的主要法律法规是《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十余个省市区颁布的《酒类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而后者大多属于推荐性标准,强制力相对较弱。随着酒类市场消费形势的不断变化,十分缺乏适应酒类生产流通特点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对于标准方面,涉及产品、标识、原料及贮存、运输的国家标准较全,有数十个,但对于检测、流通等方面的标准较少。立法和标准的滞后,导致对酒类商品的监管困难重重。
《华夏酒报》:如前所述,酒类行业超速增长,是否存在产能急剧过剩?
刘维平:白酒和露酒行业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加上技术和资本的门坎都很低,近年来,产能急剧扩大。据统计,仅2010年至2012年的3年间,白酒行业资产总额增长了70%。同时,由于境内外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不断追逐,啤酒产能也不断攀升,仅2012年就增加了443万千升,葡萄园热也成了时髦的投资,酒类流通领域也吸引了大量的资本,造就了酒市的虚假繁荣。
所以,产业结构调整还任重道远。随着市场的变化,酒业重新洗牌在所难免。首先,生产企业众多,仅白酒而言,全国约有生产企业2.1万户,获证企业8800余家,年销售额≧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仅1498家;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602家,占比仅为4.15%。全行业“门槛过低、规模过散、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突出,酒类食品安全隐患难除。随着行业的深度调整,具有资金、规模、品牌优势的大中企业优势开始凸显,有望不断提升行业的集中度。其次,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也将推动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新近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版)》,进一步放宽了外资准入,取消了名优白酒和黄酒的外商投资限制。再次,国企改革的进程明显加快,优秀经销商入股的新型厂商合作关系等,将共同构建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
产品结构调整仍需完善。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酒水市场“倒金字塔”型的需求结构,使得酒企追求“高大上”,引发产品结构失衡。同时,由于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的不合理,也加剧了这一现象。如白酒的从量计税,直接导致了低价位白酒税负增加,间接导致了产品结构日趋高端化。八项规定等政策出台后,酒类产品的“个人消费时代”已经来临,但酿酒行业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的消费需求,因此,酒类产品的结构仍需不断调整和完善。
业态革新势在必行
《华夏酒报》:针对行业面临的新形势,酒业如何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开创新格局?
刘维平:酿酒行业通过近三年的深度调整,行业将呈现出“产业转型升级、结构深度优化、质量显著提升、价格体系下沉、效益增长趋缓、市场回归理性”的新常态。目前,有些子行业和企业已经出现逆势增长的变化,但总体形势仍不乐观。
首先,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行业发展已经进入到“安全健康、低速微利、平稳规范、理性消费”的新时代。2014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白酒产量1200万千升,年人均超过8.6升,若加上小微企业和小作坊的产量,估计年人均超过10升了,而这是按照60°的标准折算的,它相当于年人均170升左右啤酒的酒精量;我国啤酒年人均消费量也达到33升以上,再加上葡萄酒、配制酒等,我国的年人均酒精消费量早已位居世界前列。
其次,要认识到“酒类产品将逐渐回归日常快消品的本质,要回归大众消费的本质”。因此,我们要分析研究不同的市场和消费群体,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合理确定中高低端产品的比例,要把握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摸清消费者偏好,调整好产品的口感、风格和内在质量,充分显现产品的个性,要简化包装,提高产品的性价比。
再次,预调酒、配制酒、“小酒”市场异军突起。这些新型产品多数具有酒度低、品种多、包装时尚、饮用方便等特点,易获年轻消费群体的喜爱。
第四,潜在市场,危机隐现。特别是在白酒行业,全行业(包括产销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都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这一点,要做好“精心培育、持之以恒”的思想准备。我们可以好好学习一下国外葡萄酒培育市场的做法,多年来,他们不间断地在我国大大小小的城市,举办各种品鉴会、盲评赛、展销活动等,还经常全资资助我国的一些留学生或者葡萄酒专业人士,到他们的酒庄进行各种培训研讨,为其全方位地推广葡萄酒文化和产品。正因为他们的持之以恒,短短十多年时间,全世界的葡萄酒在我国遍地开花、生根结果。
可是,我们的酒类产品,走出去了多少呢?湖南的啤酒人均占有量和人均消费量均在全国垫底,湖南的啤酒同行们能否一起坐下来,共同研讨研讨?虽然目前湖南省的白酒年人均消费量位居全国前列,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后,我们白酒的消费人群在哪里?大家有没有很好地想一想?
《华夏酒报》:在酒类流通环节,过去那种依靠代理制的根系销售网络是否存在弊端?
刘维平:由于代理制环节过多、链条过长、铺货过大、存货过多等特点,导致行业调整期难以应对,因此,其规模正在逐步缩减,我认为酒类流通业态的调整势在必行。
一方面,由于压缩了流通环节,连锁经营模式将得到快速发展。开办专业卖场,由只注重店面形象向形成“品牌、产品、价格、管理、配送、服务”等系统性运作发展,也就是借鉴电器连锁专卖的模式,趋向规模化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一站式供应链管理,依托线下体验发展线上交易,不断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另一方面,新型流通业态将加速发展。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平台,将对线上线下互动的消费模式提供巨大的支撑。最近,我们参加了很多与“互联网+”有关的商务活动,深刻体会到,互联网已经成为树立品牌形象、传播美酒文化的重要渠道,是提升消费升级、完善精准服务的重要平台。
让酒文化从刻板僵硬中走出来
《华夏酒报》:酒业如何践行社会责任,树立产业健康形象,从而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
刘维平:酿酒产业的发展,已经与社会公众密不可分,注重践行社会责任,树立产业健康形象,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要求。
首先,提升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再升级。特别是白酒、黄酒和果露酒行业,作为我国传统产业,技术装备落后、大多采用传统手工或半机械化操作,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卫生难保障。
其次,“传承弘扬酒文化、塑造酒业大品牌”是促进酒类消费的新要求。近年来,我国的酒文化虽然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与公众的认知还明显不对等。社会认知大多局限于名酒品牌、饮酒风俗等,对于酒的历史源头、酿造工艺、品鉴方式、健康饮酒等知之胜少。由于消费者对酒的优美内涵缺乏深入了解,严重制约了酒类产品的日常消费和休闲消费;同时,在酒文化的宣传上,不外乎历史、原料、地域、健康等,对自身产品特有的文化气息体现不够。
我认为“既要顺势而为又要顺势而变”,既要符合时代潮流、反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映时代精神,让酒文化更贴近当代人的生活和体验,把中国传统酒文化中优秀的内涵加以继承;又要迎合现代人的口感嗜好,使饮酒成为一种“愉悦人、陶冶人”的美好行为;同时,还要广接地气,注意重塑酒业与社会公众的关系,让消费者感受到酒业公众形象的转变。
再次,我们要积极主动地践行社会责任。国际上,酒类产品已经受到广告限制、最低价格售卖等诸多制约,这是社会的进步,因此,我们应该主动尊重公众情感和公众利益,重视与社会之间的情感维系,从根本上转变发展观念。在这里,我们坚持提倡“健康饮酒、适量饮酒、文明饮酒、拒绝酒驾”的酒风酒俗文化。
《华夏酒报》:近几年,酒类行业中多出现类似的问题:现在酒越来越难做了,我们的出路在哪里。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刘维平:现在的酒类产品,不管是白酒、啤酒、葡萄酒,还是其他酒类,只要是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从产品内在质量来讲都不差,因为这些产品的生产工艺都很成熟、质量标准也很规范,要想从规模或者质量上寻求突破,困难很大。企业唯有加强内在管理,追求精益求精。另一方面,我们的服务空间很大,过去,酒类生产企业也好,经销商也好,对市场的服务意识都不强,厂家只要经销商打款,把酒拖走就行了,经销商也是如此,产品销得好就做,销得不好就找厂家要政策,再不行就退货了之。现在,这种模式已经行不通了,政府的职能在转变,要建服务型政府,企业就更要为消费者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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