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食药监局建立白酒生产企业“吹哨人制度”

2015-11-16 15:59:31 陕西食药监局 评论(0人参与)

  “吹哨人制度”最早源于英国,后来延伸为及时发现并报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的告密者,欧美很多国家都立法建有“吹哨人制度”。近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在乳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吹哨人制度”是指作为企业内部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推动问题整改,从而大幅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违规违法企业则建立起从堡垒内部攻破的作用。

  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全省白酒生产企业员工书》中,要求白酒生产企业的员工们自觉抵制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使用非食用物质和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白酒生产非法添加甜蜜素等;

  (三)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

  (四)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

  (五)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其他涉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呼吁全省白酒生产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发现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1。一经查实,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陕西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奖励,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2000元起,最高可达30万元。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张瑜宸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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