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成红酒商标(2)

2008-2-3 16:05:56 葡萄酒旅游资讯 评论(0人参与)

    抢注无罪借势有理

    自从苏栋梁抢注“小李宇春”商标的消息被曝光后,来自各界的压力就接踵而来,最让他难以接受的就是深夜接到“玉米”的批评电话。

    苏栋梁解释说,利用名人的姓名作为商品商标,这在国外已经非常流行了,比如大家熟知的乔丹系列产品,但我国在这方面的发展还尚属起步阶段,知名的只有李宁牌服饰,还是他在自主经营,姚明已抢注了自己姓名的所有商标,但至今没有推出任何产品,还属于闲置状态。

    苏栋梁强调说,他希望通过注册“小李宇春”的行为,带动商品和李宇春本人同步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最终达到双赢的效果。

    天娱公司很无奈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天娱公司宣传总监胡小姐。胡小姐表示她还是第一次得知此事,会立刻联系公司的法律部门进行咨询,但毕竟对方注册的是“小李宇春”,与李宇春还是有一字之差,如果法律上没有办法解决,公司暂时也很无奈。

    而对于苏栋梁描述的“双赢效果”,胡小姐并不认同:“如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就肯定会影响到艺人的形象,那时候我们一定会挺身而出,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胡小姐表示此类事件很多,天娱对此多数是很无奈,因为一旦公开回应就是帮对方炒作,不闻不问又会被对方得逞,真是左右为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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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张勇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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