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葡萄酒产品的认识不同。国际标准认为葡萄酒属于农业产品、自然产品,葡萄汁含量必须达到100%,影响质量的因素主要是葡萄品种、生态条件、栽培管理和发酵工程,葡萄酒产品科技含量高,葡萄酒的质量监控以感官标准为主。我国原轻工部部颁标准认为葡萄酒属于轻工产品,葡萄汁可在50%以上,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主要是水质和勾兑技术、葡萄酒产品科技含量低,葡萄酒的质量监控以分析指标为主。
二.生产方式不同。在法国、意大利等葡萄酒生产发达的国家,葡萄酒都由集葡萄种植与葡萄酒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酒庄生产的,任何一个酒庄都拥有自己的葡萄园,这些酒庄本身也都座落在风景优美的葡萄园中。我国工业化生产葡萄酒的历史较短,人们习惯于用作坊式的方法酿酒,包括白酒、黄酒和葡萄酒。目前,我国多数葡萄酒生产厂家没有完全属于自己的葡萄园,所谓的基地只不过是与农民签订了葡萄购销合同。近几年间,随着葡萄酒热的兴起,行业分散化的趋势非常明显,全国又增加了几百家葡萄酒厂,这些工厂多数没有自己的基地,靠买汁进行加工,产品质量差,“三精一水”等伪劣葡萄酒也多是他们所为。我国真正意义的葡萄酒庄刚刚兴起,如张裕公司与法国葡萄酒巨头卡斯特共同建立的烟台卡斯特酒庄。
三.监督管理机制不同。葡萄酒发达的国家一般都有权威性很强的行业协会,代替政府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政府法令,指导会员科学规范生产,帮助会员推销产品。我国目前葡萄酒的监督管理主要是由技术监督、卫生、工商等政府部门来进行,行业协会要么没组建,要么没发挥作用,企业缺乏自律意识,只要有钱赚,什么事情都敢做。
四.地域保护模式不同。国际标准认为,只有在一些特点的区域内,才能生产出品质优良、独具风格的葡萄酒。而标志这些地区的葡萄原料和葡萄酒的地理名,即“地理标志”,也代表了这一葡萄酒的质量和风格。如弛名世界的波尔多、香槟等。因此,世界上各主要葡萄酒生产国,都先后建立了各自的葡萄酒地理标志或原产地标志系统,实行统一的保护模式。我国则实行两种保护模式。一是在《商标法》主导下以原产地证明商标形式保护地理标志,多年来国家工商总局一直承担着原产地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吉林省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通化牌”葡萄酒就是采用了这种保护形式。另一种保护模式就是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吉林省的人参就是经国家质量检验总局批准获得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目前,两种不同的保护方式已在市场上形成冲突,使得企业无所适从。有的大公司坚持原产地证明商标保护,以独占“通化葡萄酒”的商标标志;而众多葡萄酒厂则希望采用原产地区域产品保护,使区内各企业共同享受“通化葡萄酒”的区域产品声誉。 “上帝的血液”标准何其多
被西方人称作“上帝的血液”的葡萄酒,属于世界通畅性的饮料酒,是一种自然属性很强的产品。由于葡萄酒在西方备受尊重,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及法国、意大利、美国等葡萄酒主产国都制定了严格的酿酒法规,建立了严密的监管体系,而我国葡萄酒产品的标准不但与国际标准差距大,而且杂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
在国际上,一些酿酒法规对葡萄酒的管理不仅限于对产成品进行管理,而是从源头抓起,贯穿整个生产过程。一般都包括葡萄品种的选择、土壤条件、生态环境、修剪方式、施肥灌溉、单位面积产量、含糖量、酿造工艺、成分调整、允许添加和禁止添加的物质、过滤方法、贮存方式等方面的规定。通过酿造法规的实施,使葡萄的种植、基地的发展、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行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使葡萄酒的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世界葡萄酒工业发达的国家,对葡萄酒产品有严格的分等级制度。法国是率先实行葡萄酒等级制的国家,它以原产地命名葡萄酒为特点,将葡萄酒分成4个等级:原产地名称监制葡萄酒、特酿葡萄酒、土产葡萄酒、佐餐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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