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证也招商?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之时,一个意外的事情浮出水面,河南省酒协律师调查发现,正在招商的“中原(开封)糖酒食品交易会”还没有去工商部门办理《商品展销会登记证》。
据了解,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规定,举办商品展销会,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并领取《商品展销会登记证》,此后方可发布广告,进行招商。
据知情人士说,被发现未办理登记证后,河南华通主动找到开封工商局龙亭分局,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请求龙亭分局发放登记证。
但亢银忠认为,对于违法行为,并不能仅仅处罚就算完事,应该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取消这个展会,退还企业参展费用,消除不良影响。
而张扬称,河南华通的营业执照里,有进行会展这样的服务内容。至于会展登记证,工商部门处罚过后没有理由不批准,“如果不批准,那么可以依据法律去起诉工商部门,告他们行政不作为。”
重复办展走向何方?
就在两家为是否合法而争论僵持时,郑州另外一家广告公司也正在为糖酒交易会招商,这个交易会准备在7月28日-30日在郑州举行。
“这是典型的重复办展。”河南会展业商会会长王永国认为,“目前,展会行业存在严重的重复现象,各地市政府之间缺乏沟通,你批准一个,我批准一个,重复办展, 造成了会展资源的分散,同时也没有打造出相应的品牌类会展活动。”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会展赚钱很快,一些公司都是先招商,后办理各种证件,为什么呢?他要根据招商情况来决定活动举办与否,如果说招商情况好的话那就办,如果不好,那就算了。”
“我觉得是该规范的时候了。”王永国说,“我曾给政府提过这样的建议,发挥会展业商会的作用,政府在批展会的时候,征求一下我们的意见,同一个季度不允许有同种类型的会展同时举办,同时加大扶持力度,打造地方会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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