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结论(表2)
2.1 容量法简单明了,操作容易掌握,但酒度及容量均不符合要求,酒度偏高,容量缩减。
2.2 重量法计算复杂,结果最准确,排除了混合时体积、温度等干扰因素。但在生产实践中因很难用大的衡器计量,生产应用较难,不具有实用性。
2.3 用重量法计算,再换算成容量法,计算比较复杂,酒度与容量均符合要求,偏差较小。
2.4 用定容法计算简单易学,技术难度小,易于掌握,偏差小,酒度、容量完全符合要求,但由于生产过程中酒液表面处于动态,实际生产中刻度线观察较难,操作中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较大误差。
2.5 产生上述差异结果的原因是物质分子间存在空隙所致,使两种物质混合后体积缩小。
3.结语
综上所述,酒精与水混合时,体积与酒度的变化可以通过重量法与容量法混合计算求出,也可以通过改变酒度的办法,用高度酒与水混合,高度酒与低度酒混合,求出不同酒度混合时的缩减量或酒度上升量。如果在配酒计算时用容量法计算,在纯净水用量上将缩减量加上,该方法便是最为理想的方法了。而容量法几乎是完全错误的方法,却被众多的调酒员使用,都认为调出的酒数量多一点少一点,酒度高一点低一点无所谓,反正符合标准规定的±1.0%(vol)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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