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酒概念泛化。
不少经销商都深有感触,礼盒酒顾名思义是送礼之用,而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逐渐转变,礼盒的概念已经模糊起来。尤其是当消费者开始对礼盒产品的价格产生怀疑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挑选礼品的眼光转移到知名度高、质量有保证的优质产品上。茅台和五粮液及其年份酒作为礼品购买的几率日渐上升。
过度包装败坏了社会风气。
有些厂家把不起眼的商品进行豪华包装,再配以金银饰类高档消费品标上天价,专等公款消费者,或送礼行贿者,这种厂家实际上不是在生产商品,而是在兜售行贿物品,其行为应在取缔和打击之列。
解决之道:规范
2007年7月,国家质监局和标准化委员会颁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提出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计算方法。标准规定,饮料酒的包装空隙率不能超过55%,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成本总和不宜超过商品出厂价格的15%。这一规定应该引起白酒企业的重视。商品需要包装,但过度包装不可取。过度包装不仅助长社会的浮躁、奢靡之风,更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大量消耗纸张、木材、金属等自然资源,这显然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2008年6月,国家标准委又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拟对饮料酒、糕点、茶叶、化妆品4类商品作出“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商品包装成本总和不应超过售价的12%”的要求。
该《要求》由国家标准委提出,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包装联合会等7家单位起草,适用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和化妆品。标准规定了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限量指标计算方法。
标准拟强制规定,饮料酒商品的包装层数必须不超过3层。在“包装空隙率”指标上,要求饮料酒、糕点的包装空隙必须不超出商品体积的55%。
据相关资料显示,从国外的一些包装费用控制来看,很多欧美国家包装容器占总产值的比例在逐年下降,德国的包装费用大约占产品成本的2%左右,在食品等行业包装费所占比例为7%至8%;英国为9%;日本规定包装费用不得超过产品定价的15%。而我国的包装费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仍然居高不下,应引起人们的重视。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自然朴素之美是最令人心旷神怡的,期待着白酒包装回归它的本来功能,不再“乱花渐欲迷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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