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我曾就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问题,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过一个建议○4,建议国家将农业循环经济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范围给予重点扶持。动因之一,就是因为实践使我们感到,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意识的强化和社会力量的关心、支持与广泛参与。 令人鼓舞的是,前不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这对于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相信,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和大力推动下,农业循环经济必将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
当然,这是需要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的,尤其需要人们的首创精神,需要坚持不懈地探索、实践,不断地创造出新鲜经验。
稻花香两年多来的探索实践,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尽管这些成效是初步的,但在全国这一新的经济发展范式尚未完全从理论研讨层面切实地走进广阔田野的现阶段,我们业已迈开双脚率先朝着“又一村”走出了决定性地一段路。有道是“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的奋斗正未有穷期。 稻花香集团的坚定不移的发展方针,就是要在三峡坝(库)区打造出第一个农业循环经济园。如今这个农业循环经济园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我们当以更超凡的智慧、百倍的努力和卓越贡献将其装点得更加秀美壮丽,切实使这一经济模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抓手、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引擎、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坚强保障。(未完待续)
注释: 1、2006年9月,湖北省副省长刘友凡带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省政府支持稻花香集团打造百亿元企业,在宜昌召开专题办公会。指出,稻花香集团通过十几年的超常发展,成为湖北省白酒行业的龙头企业,现已具备加快发展的优势和条件,经过进一步努力,有望实现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省、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资金、项目、政策、科技等方面,全力支持稻花香集团。
2、稻花香农业循环经济,五年内可带动100万农民实现产业致富。经过近两年的实践,目前已直接和间接带动了15万农民。
3、循环经济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成为多数人的共识。减量化为输入端方法,再利用侧重于生产过程,再循环属于输出端方法,三者均是提高资源效率的途径。将之用来规范企业生产无疑是正确的,但作为农业循环经济遵循的原则尚嫌不够。农业循环经济更应强调资源效率和环境友好。稻花香农业循环经济,是用发展的思路解决农业资源约束、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农村建设诸问题,因而在外延上有所扩大。
4、这份建议的要点有五: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民长远增效的必由之路;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由之路;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建设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的必由之路;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落实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必由之路;五、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五大目标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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