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酒类流通秩序有保障(2)

2009-8-26 8:58:35 《华夏酒报》 祁西峰 评论(0人参与)

  严守终端环节  加大源头治理

  四川是最早建立酒类随附单制度的省份之一,早在2006年7月1日,四川开始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即除啤酒外,酒类批发经营者在酒类商品流通时须开具随附单,以作为正规酒类的“身份证”,且要单随货走。

  由于起步较早,执行到位,四川省酒管部门以流通终端环节酒类商品进货渠道、购销台帐和“随附单”的检查为抓手,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或疑似假冒伪劣的酒类商品一律予以撤柜、封存处理,并进行溯源追踪调查,特别对假冒国家名白酒和假冒洋酒更是一查到底。

  成都、自贡、达州、内江市商务局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当地国家名白酒和洋酒销售相对集中地酒楼、酒吧、歌城等餐饮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查获了大量涉嫌假冒国家名白酒和洋酒,并顺藤摸瓜,一举捣毁了5个制假窝点。

  建设“放心酒”服务体系  促进酒类安全消费

  田勇说:“让消费者喝上‘放心酒’是酒管部门工作的目标。”

  四川省“放心酒示范店(企业)”创建活动正稳步推进。目前,已有遂宁、泸州、自贡、凉山、雅安、广元、达州、眉山等市(州)和成都市双流县、德阳市什邡市全面开展了此项工作,先后评选出112户酒类经营企业为“放心酒示范店(企业)”。攀枝花、绵阳、德阳、资阳、巴中等市的“放心酒示范店(企业)”创建工作也正式启动。

  在“放心酒示范店(企业)”创建活动中,四川各地商务局积极依托当地酒类行业协会和专家技术力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严格评选、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筛选,并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和向社会公示后由当地酒类行业协会授牌。

  各地“放心酒”示范店(企业)创建活动,得到了当地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和社会普遍好评,促进了四川省酒类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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