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暴利,有着亲戚关系的他们,短短7个月制造假酒3746瓶,其中1500瓶已售出。警方调查发现,这个家族式企业仿造的全是中高档名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品牌应有尽有。目前,这个制假售假团伙的7名成员均被判刑。
2011年9月初,郧西警方接到举报,称该县城关镇洪台村二组一处民房内有人造假酒,并且已在郧西、竹溪县城内销售。
民警调查发现,在两县县城内确实存在大量假冒品牌白酒。同年9月25日,民警在郧西城关镇洪台村二组一栋2层居民楼内,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等7人抓获。
据蒋某某交代,2011年2月,他从房主徐某手中租来这栋2层楼,开始制造假冒品牌白酒。之后,蒋某某又雇请跟自己有亲戚关系的另外6人参与其中,他们有人负责制造,有人负责在外跑市场搞销售。截至被抓获,他们共生产假冒白云边系列和五粮液、五粮春、剑南春、茅台等品牌瓶装白酒3746瓶,累计案值高达587747元,已经售出假酒1500瓶,案值11万元。
2011年10月31日,蒋某某等人被批捕。
日前,郧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蒋某某等7人的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分别判处1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分别处以5万至8000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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