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触电之“伤”(2)

2013-5-14 9:22:07 《华夏酒报》 石菲 评论(0人参与)


     第六,B2C+O2O,小众消费者需求定制化生产,配合线上运营,线下体验。前端定制化,从核心小众人群入手,根据小众需求,开发或引进产品,定制即为了获取消费者的忠诚度。配合团购开发,再至传统渠道。

     第七,厂方支持。酒厂单独建立全国性营销网络费用约在200万元/月以上,单独建立网络费用较高。经销商可以此为契机,以区域市场为基础,寻求厂方支持,打造样板市场。

     经销商与电商的对立面可以化解,并且可以积极地利用。数次的营销变革都是厂方发动,自上而下,目的都是为了减少厂方的流通环节成本,但都让消费者获得了利益:零售价格降低、专卖店保真、连锁店便捷等。电子商务则自下而上,但无论在操作传统渠道还是电商渠道,经销商都需要从消费者需求出发。而应用电子商务平台,既可以提升品牌知名度,又可以拓展市场空间、降低市场外拓成本,准确把握消费者需求,提高经营效率、获取最大利润。假以时日,期待电商渠道能够成为经销商获利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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