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及时通报行业内的每起经销商事故。 事故通报是让业务人员时刻绷紧“销售回款”这跟弦,这些经销商的事故通报也可以传给相关经销商并引以为戒。总之,厂家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帐款,另一方面还得有所准备,在经销商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时能确保最快速度收回货款或是控制仓库,也要有迅速控制经销商财产的能力和预案。
提防自己人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业务人员因为阅历不足或是利益驱动,往往就会有意无意地欺骗了公司,尤其是那些急于完成经销商开发任务的业务人员,对厂家所一再要求的经销商审查工作往往就仅仅走个过场,要数量不要质量,经销商如果再使点个人小利,那么所上报相关材料的水份就更大了,这就为后期的经销商事故埋下了隐患。
厂家更要提防的是厂家业务人员和经销商合伙提供虚假资料,共同蒙骗厂家。笔者以前所在的小包装油行业就曾经历过这样的事件:厦门某小包装食用油一直都是偷偷使用走私油在灌注小包装,获利颇丰。1999年,其上游的原油走私方被抓获,牵连到这家食用油公司,公司领导数人被公安机关扣压,公司上下乱做一团。
这个消息被许多业务人员得知后,迅速从公司财务部门骗取出经销商的相关欠款文件,到经销商那里以很低的折扣价换取现金,甚至后来发展到掌管经销商欠单的财务人员私自跑出来收款。后来,等这家食用油公司恢复正常之后,能收回来的帐款已经不足三成了,这家公司又因为资金严重短缺而再次陷入困境。
在商业活动中,商业风险这根弦时刻都不能放松,通俗点说就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此以提醒各位同行,谨记教训,不要成为某些人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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