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醇含量10%以上饮料酒可免标保质期

2009-1-19 8:13:51 华西都市报 屈咏梅 评论(0人参与)

  挑选食品时先看保质期,这是很多市民的购物习惯。不过,记者昨日查询国家质检总局信息时获悉,今后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标保质期。

  新施行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11月底结束过渡期。根据要求,12月1日以后生产的乙醇含量10%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免除标注保质期的限制。据悉,食糖、食用盐经常被用来腌制食物,这两种食品本身就是天然的防腐剂,化学性质非常稳定。乙醇含量超过10%的白酒也就是大家俗称10度以上,本身就可以作消毒用,各种微生物几乎不能繁殖。因此,这几类食品即便免除保质期也不会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过,按照要求,不标注保质期并非指这些食物可以永久保存,市民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清购买产品的生产日期,购买回家后应在生产日期一年内食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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