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将加大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监管力度

2009-1-19 8:40:00 《华夏酒报》 潘清 评论(0人参与)


      针对近期多起大股东在增、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过程中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上证所1月16日表示将加大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监管力度,并提醒投资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应依法、合规。


     上证所近期通报了三起大股东在增、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过程中的违规事件,分别涉及“ST松辽”、“ST北生”和“三普药业”等股票的有关股东,且其持股比例均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上。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ST松辽”事件中,有关股东一次性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而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相关义务;在“ST北生”事件中,有关股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一个月内累计卖出该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在“三普药业”股票交易中,有关股东在减持该股过程中未满六个月又买入该股,从而违反了关于短线交易的禁止性规定。


     据悉,对于上述违规行为,上证所采取了约见相关违规股东谈话、要求签署合规交易承诺书以及限期进行补救等监管措施,对相关违规者给予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和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措施,并将有关违规情况上报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上证所提醒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增、减持股票过程中,无论通过上证所竞价交易系统还是大宗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均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关于“5%”、“1%”、“1个月”以及“6个月”的规定,依法、合规地从事股份买卖行为。对于已发生的违规行为,经提醒后应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上证所要求各会员单位切实担负起客户监管责任,并要求上市公司强化对其股东交易行为的监督和规范,做好上述法律法规以及上证所有关业务规则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及时指导和提醒上市公司大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增、减持股份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投资者,上证所将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和给予纪律处分。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王玉秋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