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中国酒业十大新闻之一

2009-1-23 8:56:17 《华夏酒报》 李洁 评论(0人参与)

香港澳门酒税调整

      2008年2月2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葡萄酒税(俗称红酒税)及啤酒税全面取消,令香港有机会成为一个主要的葡萄酒及啤酒贸易中心,但针对烈酒的税项维持不变。


     2008年8月2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自即日起,以容积计算将对酒精强度低于30%(即20度以下)的酒类产品征收零关税。


     据悉,在取消红酒税之前,香港实行的烈酒税率为100%,而葡萄酒类、啤酒类税率则分别为40%、20%。从短期来看,取消香港红酒税会影响香港酒税的收入,但从长远来看,这也有利于打造香港红酒中心和集散地。香港酒类行业协会指出,废除红酒税,可令红酒零售价下调最少15%,也有利于香港成为红酒交易中心,令每年总收益达到50亿港元,远多于酒税收入。

 

记者点评

 免去葡萄酒税,令香港部分葡萄酒价格甚至较原产地更便宜,这对欧美客人特别是中国内地客人极具吸引力,加上金融物流体系的完善,在面向世界、背靠祖国的情况下,香港要成为亚洲的红酒交易领导者并非难事。2008年,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很多中国内地的葡萄酒爱好者和收藏者专门到香港购买国外高端葡萄酒,香港已初步彰显其作为国际葡萄酒贸易中心的功能。


  相对于香港,澳门距离内地更近,加之管制可能更松散一些,因此,民间早已将澳门看成进口酒走私交易中心。澳门酒税调整后,以前需要用走私才能拿到的酒价,现在通过合法途径就能达到,这对于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是件好事。 &n文章来源华夏酒报bsp;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李蔚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