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对农资商品实行电子化管理

2009-2-10 18:44:07 新华社银川 罗博 评论(0人参与)

  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宁夏将建立健全农资商品电子档案,实行农资商品电子化管理。

  据宁夏工商部门介绍,目前农资市场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资连锁、加盟企业经营不够规范,农资售后服务跟不上,从业人员技术能力达不到要求。

  针对这些问题,宁夏工商部门要求农资批发企业在进货时,必须查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所进货物相符的质量检验报告,索要进货发票等,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同时,在农资经营零售商中全面推行农资商品“一账通”制度,即农资经营零售商将进货单据粘贴或整理,作为进货台账,不再进行索证;将质量承诺书、信誉卡及消费提示、投诉电话等内容统一整合到销售凭证上,销售农资时只需给消费者开具销售凭证,底联作为销售台账,与进货单据一同保存,不再另行记账,简化程序。

  宁夏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区工商部门将以农资打假为手段,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突出源头治理,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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