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部门出台措施鼓励创业
2009-2-11 6:56:51 新华社上海 刘琼瑶 俞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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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市场准入过程中费用高、环节多、周期长的“瓶颈”问题,上海工商部门日前出台八项新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据介绍,新政策首先涉及一系列行政事业费用减免和注册资金缓缴。其中,个体经营者自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缴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费用;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可分期付款,在两年内逐步缴足。
此外,对于翻译、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动漫设计等个人智力创作型企业,工商部门允许各区县政府提供集中场地,协助其办理登记。
据悉,上海工商部门近期还将深入大学校园,通过采取讲座、设立创业联系人等形式为大学生创业给予现场指导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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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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