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企抢注“小沈洋”商标

2009-2-13 8:28:54 《华夏酒报》 梅杉 评论(0人参与)
  今年的央视春晚让赵本山徒弟小沈阳露了把脸。而在众人哈哈一笑之后,有人却精明地打起了“小沈阳”的主意。2月1日,节后上班第一天,便有一家酒类企业到大连市商标事务所办理了商标注册申请。不过,其申请注册的不是“小沈阳”,而是取其谐音“小沈洋”。

  按照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不能作为商标来注册,因此,这家企业只能取小沈阳的谐音。目前,大连市商标事务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正常代理并向国家商标总局上报申请此项商标。

  笔者了解到,“小沈洋”商标的申请者为吉林一家企业,该企业主要生产经销各种葡萄酒和白酒,并且在大连设有办事机构。

  酒类行业内早有“傍名牌”、“傍大款”之说,此番“傍名人”,也属正常现象。业内有关人士认为,利用名人已有的知名度推销自己的产品,容易让消费者在购买时产生一种联想,从而使该品牌酒迅速、快捷地打开市场。但“傍名牌”也有其弊端,这位人士分析认为,如果小沈阳将来做得好,“小沈洋”也会跟着好,否则“小沈洋”的市场前景就很难说了。
           &nb文章来源华夏酒报sp;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王玉秋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