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茅台酒换真酒 十五年老员工监守自盗

2009-2-20 15:09:22 每日商报 林轶洁 萧检 评论(0人参与)
  陆某在杭州一家宾馆工作了15年,但是在金钱面前,她还是出卖了自己的忠诚和良知。

  案发之前,陆某一直是一个工作勤奋、脚踏实地的人。作为宾馆的餐饮部酒水员,她负责27个包厢的酒水。平时的工作内容就是负责将进来的酒水放至餐饮部的仓库,餐饮部仓库钥匙也由她保管。

  陆某的工作内容,成了他人眼中的发财之道。

  李某原是从事酒瓶回收工作的,在2007年年底的时候,李某就曾向陆某提出他可以搞到假的茅台酒,希望陆某帮忙用假的茅台酒,把宾馆里的真茅台酒换出来,他会支付给陆某相应的报酬。当时陆某没有同意。

  但是李某并没有就此善罢甘休,在2008年9月份,李某再次向陆某提出了这个想法,并许诺会给其丰厚的报酬。在金钱面前,陆某心动了,答应先换一箱试试,遂用李某提供的一箱假茅台酒调包了真茅台酒。

  李某把假酒换回来的真酒卖给了别人。事后,李某支付给陆某500元好处费。

  第一次的甜头助长了两人的气焰,在接下去的两个月里,两人又相继用同样的手段总共调包了53度500ml装的茅台酒7箱,价值人民币5万多元!

  直到案发当天,一位客人在该宾馆点了一瓶53度茅台时,发现送上来的酒瓶身上标了43度的标记。客人在向宾馆投诉后,陆、李二人的“秘密”就此曝光。

  近日,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陆某提起公诉。陆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了赃款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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