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该项改革措施的出台无疑为目前紧张的市场经济雪中送炭。对于中国的包装印刷行业而言,无论是卖方市场还是买方市场,都起到了促进流通和推动发展的积极作用。
从卖方角度看,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影响显现的背景下,通过增值税改革将更有利于鼓励包装印刷企业在设备和技术上的更新与升级,推动企业成为市场长期投资主体,这无疑是对卖方供应市场的一剂强心针。
虽然多数企业需要按综合因素考虑采购需求,但对于大多仍维持正常生产和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个福音。这将直接刺激企业的采购需求,为卖方开拓了巨大潜在目标市场,激发行业供应链的良好循环。
何为增值税转型?——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通常前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转成“消费型增值税”,到底会为企业带来什么影响?举例说明增值税改革变化:在“生产型增值税”下,一家彩盒厂购置一台100万元的生产机器,需要缴纳17万元增值税,实际花费117万元,按照“生产型增值税”算,这个17万元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企业购置原材料花费100万元,这其中也要缴纳增值税17万元,但原材料这17万元增值税可以抵扣。企业生产了彩盒包装销售过程也要缴纳增值税,假定为50万元,这样,企业实际要缴纳的销售增值税是50万元减去购置原材料的17万元,需要缴纳33万元。
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外购原材料以及水电资费都可以进行抵账了,购置机器设备的17万元也是可以抵税了,因此,在上述情形中,企业要缴纳的增值税为50万元销售增值税减去购置设备的17万元增值税,减去购置材料的17万元,实际需要缴纳是16万元。如果购置设备越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越多,甚至可以出现当月零缴纳、放在下个月用的情况。
从买方角度看,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就是中小企业。增值税转型通过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减少固定资产原值,从而减少折旧,帮助企业增加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的利润。转型改革将能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企业在包装生产和流通等环节的成本,进而增厚企业利润;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大大缓解目前众多企业中出现的现金流紧张的局面,拯救陷入经营泥潭的企业。
不仅如此,许多专家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不仅对企业的经营产生利好,对于普通百姓此项举措也有间接效应。在改革进程中,企业的发展将得到更为宽松的发展投资环境,便能有效降低失业率,提供更多工作岗位,也能提高社会整体收入水平。而岗位的增加、收入的稳定,加上政府大力出台一系列内需刺激与出口贸易利好政策,势必为包装印刷企业带来又一轮浩大的生产贸易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