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制定粮食和能源安全战略
2009-3-3 8:07:41 中国酒业新闻网 沈敏 张秋来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泰国华欣3月1日电 针对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两大全球性热点问题,东盟国家在3月1日闭幕的第14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确立了相关的战略行动计划和一系列政策措施。
东盟10国领导人当天联合发表了《东盟地区粮食安全声明》,承诺将粮食安全作为东盟的一项永久性和优先考虑的议题,建立“东盟一体化粮食安全框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架”,并为实施这一框架,制订一个为期5年(2009年至2013年)的“东盟地区粮食安全战略行动计划”,以确保东盟地区长远的粮食安全,并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
这项计划还包括拟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建立并完善地区粮食安全储备机制,如加强“东盟粮食安全储备委员会”的管理,建立一个“‘10+3’(东盟和中日韩)紧急大米储备库”,并研究建立“东盟粮食安全基金”的可能性。为保证有关计划的实施,东盟将积极开展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的合作。
声明还强调交流分享东盟各成员国粮食安全政策以及有关项目的成功经验;在农业和粮食领域,尤其是在农业研发、农业与粮食生产技术转让、基础设施建设和粮食安全早期预警系统等方面,开展与东盟对话国和联合国机构的合作。
东盟成员国相关部长当天还就应对能源危机签署了《东盟石油安全协定》。该协定建议,一旦出现石油短缺,东盟各国首先要采取降低国内石油需求的短期措施,并在成员国之间建立紧急反应机制,即在任何一个成员国遭遇石油短缺时,其他成员国应在自愿的原则基础上向这个国家提供一定量商业石油。
该协定鼓励东盟各国在地区和全球范围内加强石油开采方面的合作,积极参与东盟对话国和相关国际机构的磋商机制,实行石油供应来源和替代能源的多样化。
为期3天的第14届东盟首脑会议1日中午在泰国中部海滨城市华欣闭幕。会议签署了《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东盟政治与安全、经济、社会与文化蓝图等多项对东盟今后发展及共同体建设具有战略意义的文件。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