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要求部分农产品加贴原产地标签

2009-4-10 8:51:55 《华夏酒报》 陈飞 评论(0人参与)
  近日,美国宣布了美国农业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法案要求的强制性原产国标签最终法规,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16日生效。该法规涉及的农产品包括:牛(包括小牛)、羊(山羊)、鸡和猪肉;牛、羊、鸡和猪肉糜;野生及人工养殖的鱼和贝类;易腐农产品(新鲜和速冻果蔬);澳洲坚果、美国山核桃、人参和花生。

  该法规规定,从事提供上述产品给零售商的任何人,须向零售商提供产品的原产地信息。零售商可通过在上述产品上使用标签,或销售时在其包装上或容器上使用标签,或印章等手段将这些信息转达给消费者。新规定要求,野生及人工养殖的鱼和贝类需标示生产方式、野生或人工养殖等内容,但加工食品项目中的上述成分(包括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如:烹饪、固化、烟熏等)将从上述管制范围豁免。

  此外,该法规对涉及多个国外原产地商品的标签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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