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将建立食品召回制 拟对举报人奖励1万-3万

2009-5-10 17:23:21 长沙晚报 岳冠文 评论(0人参与)

  长沙将鼓励市民参与食品安全的共同监管,对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给予奖励。昨日召开的食品安全工作讲评会,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市领导谢树林、陈泽珲、刘晓明、姚永春、何寄华、谢明德、黄秀娥等出席。
 
  会上,雨花区、浏阳市、市工商局、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分别介绍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市委副书记谢树林肯定了前段的工作成效,对于近期工作,他指出,一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食品安全工作是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的共同责任。二要坚持突出工作创新,要积极创新工作,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实施由单一监管转向多重治理,着力构建行政监管、行业共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三要着力强化监管力度,要广泛发动群众,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四要抓紧建设制度体系,既要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又要进一步健全法规约束和诚信体系,还要进一步推动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编制《长沙市食品安全标准目录》。五要全面启动示范工程,要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引导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六要始终抓好宣传教育,要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会议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泽珲主持。会议对《长沙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通告》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完善意见。根据讨论稿规定,长沙拟对举报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市民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奖励,对举报行政违法案件将视案件轻重给予适当奖励。并将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和溯源体系,建立健全索证索票、产品召回等制度。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生产经营者给予黄牌警告,定期公示,对拒不整改或再次违规的,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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