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垦路南沙路一带酒店涉嫌销售过期青岛啤酒

2009-5-17 11:31:33 中新海南网 海晶 评论(0人参与)

  中新海南网5月15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近日,海南经济报记者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海口市金垦路南沙路一带的一些酒店,有人将超过保质期的青岛啤酒卖给消费者,这些已超过保质期的啤酒,经常是混在仍在保质期范围内的啤酒一同出售,使消费者真假难辨,上了当也不知道。5月14日下午,海南经济报记者随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一起,对该地区几个涉嫌销售过期青岛啤酒的酒店进行了检查。

  在位于海口市金垦路的某羊肉店,执法人员在营业大厅发现两个冰柜里装满了青岛啤酒。执法人员随后拿出一瓶“青岛2000”,发现这瓶啤酒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11月4日,保质期为180天,已超出保质期10天。冰柜中还存放的“青岛纯生”“青岛欢动”啤酒中,也都分别检查出已超过规定的保质期。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存在两个冰柜里的青岛啤酒,部分是已超过保质期不能饮用,但一部分是仍在保质期的合格产品,两种酒混杂在一起存放,不经认真辨别,根本难以发现好劣。

  在执法人员检查期间,青岛啤酒华南营销有限公司海口大区区域主管严某和该店石老板均声称,这些酒都是存放在这里的,不是卖的。但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为什么把合格产品和非合格产品混放在一起,并且堆在营业场所的提问,两人都不能自圆其说。

  检查结束,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出的24箱超期青岛啤酒矛以封存,将三箱予以暂扣处理(图),并向该酒店负责人下达了“询问通知书”。

  工商执法人员随后在相隔不远的某鲜鱼馆和湘菜馆也查获了一批超过保质期的青岛啤酒。

  执法检查过程中,带队的海口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王文庄告诉在现场采访的媒体记者,这次接消费者举报的查处行动,意义非常重要,像这种涉嫌将非合格啤酒,混杂在合格啤酒中一同卖给消费者的作法十分恶劣,比起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误导消费者均有过之而无不及,经查实后一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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