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耕地粮食作物调查制度“监测”粮食安全

2009-5-18 14:22:38 新华社 岳德亮 评论(0人参与)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决定建立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分季开展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抽样调查,监测粮食安全。

  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内容为各地行政区域内所有耕地和非耕地上分季种植的粮食作物面积和产量。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浙江将对农户的粮食生产情况,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即以各市、县(市、区)为单位,在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基础上编制抽样框,按科学方法抽取样本调查区,并由聘请的调查员分季对样本区地块上的粮食作物种植情况进行调查;对非农户农业生产单位的粮食生产情况,采用全数调查方法,由生产单位依法填报相关调查表。

  浙江省政府指出,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实行“下管一级”的办法,即省对各市、市对所辖各县(市、区)进行统计监测调查。样本区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实和加强农业统计监测调查力量,配备数据处理设备,选聘样本区调查员。各级统计部门要配备好专职人员,确保各季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数据准确。

  据了解,浙江省各市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数据,将由省统计局统一审核和推算,经省级有关部门共同评估后报省政府审定。

  浙江省是我国粮食的主销区之一,近两年来,浙江每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150万亩左右,产粮约170亿斤,而每年粮食需求约370亿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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