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民:国家应加大酒类标准执行监管力度

2009-7-10 8:54:42 《华夏酒报》 尚宝铎 评论(0人参与)

  近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指出,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标准建设力度。对此,中国酿酒大师、河北衡水老白干集团副董事长张志民认为,国家酒类标准宜细不宜粗,并应加大标准的贯彻、执行、监督力度。



  标准是人们对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中重复出现的事物和概念,结合生产实践,经过论证、优化,由有关各方充分协调后为各方共同遵守的技术性文件,它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经验的总结而产生和发展的。它是规范生产和保证产品规格质量统一标准化的一个手段,也是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管理的规范和法规。

  标准在消除贸易障碍,促进国际技术交流和贸易发展,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争力方面具有重大作用。大量的产品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制定发布后,用法律形式强制执行,对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作用,标准细化有利于执法部门进行管理,也有利于消费产品的安全。

  张志民认为,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酒类行业标准有些规定过于宽泛,需要细化,制定完善的标准体系是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将标准进行细化,以利于企业执行,更有利于企业进行产品生产监督。

  张志民说,标准除了需要细化外,还需要企业认真执行。当前有些标准为国家标准,但是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如有些企业生产老白干酒,酒瓶标识显著位置也标注出了老白干字样,但是产品标准却标注浓香,而不按照老白干国家标准执行。还有一些企业生产二锅头酒,但是标准也不按照二锅头清香标准执行,标注的标准却是浓香标准。这些都是标准执行错误,为此需要企业加强对标准的正确执行。

  企业标准执行错误的产品本不应流入市场,但是,目前这类产品在市场大量销售,这同时也显现出执法部门的监管不力。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有关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李蔚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