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剑锐:企业应慎对涨价

2009-7-31 8:56:38 《华夏酒报》 卞川泽 评论(0人参与)

  

  白酒消费税调整方案定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行业内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为保持企业的利润水平,很多酒厂做出了提高产品价格的方案,特别是一些大型白酒企业已实施了涨价的办法,业内人士对于白酒是否应该涨价说法不一。

  日前,《华夏酒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省糖酒副食品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薛剑锐,他认为,白酒消费税调整方案对于大型白酒企业来说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净利润的减少势必放缓企业发展的速度,但是,他同时认为,从市场和消费者的角度考虑,企业应谨慎对待价格调整,不能盲目地涨价,将增加的税赋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大型酒类企业无论是生产基数还是缴税程序都很规范,白酒消费税调整方案实施后,大企业几乎不可能出现偷税漏税现象。而小企业的体制灵活、程序简单,如果管理不规范、执行不到位,以及地方保护等因素都有可能让小企业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渠道逃避税收。所以,对于部分经营不够规范的小企业而言,新方案实施后,他们仍能找到避税的办法,就难免会出现“小酒厂继续偷逃税,越正规的大酒厂税赋越重”的现象。

  薛剑锐分析认为,大型企业的税收提高以后,就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问题,涨价或者不涨价。有的企业承受不了成本的增加被迫涨价,就会增加企业风险,消费者一旦不认可就会骑虎难下。如果不把增加的税赋转嫁给消费者,企业就必须自己承担,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就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从销售渠道监管来看,酒类的销售价格没有统一的监管部门,售价的高低都是由生产企业自行决定,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不同企业的实力和目的不同,价格的制定也有很大的区别。对于大多数白酒企业来说,其产品的涨价空间很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要通过把税赋转嫁给消费者并不是个理想的办法。

  不久前出台的《山东省白酒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曾提到,山东省白酒生产企业的税赋较高,企业负担重。从全国同行业情况来看,四川白酒企业的税赋在13%左右,安徽、河南等省白酒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企业的税赋均在20%以下,而山东省则在30%以上。税赋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负担。新的税改政策实施后,对于大多数山东白酒企业来说将是发展中的一个门槛,但是,切不可为了单纯的追求企业利润而盲目跟风涨价,还要综合考虑企业自身品牌的实力和市场竞争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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