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冬虫夏草交易活动,促进虫草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09年10月1日,西藏自治区将正式执行《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管理暂行办法》。
据《华夏酒报》记者了解,近年来,冬虫夏草的保健功效被消费者广为认可,冬虫夏草酒的市场空间不断扩大。但冬虫夏草酒的生产没有统一的标准,且冬虫夏草的来源渠道复杂,造成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另外,一些企业生产假冬虫夏草酒或采取模糊标示的包装,不仅冲击了冬虫夏草酒的市场秩序,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利益。
西藏自治区政府发布的暂行办法主要规范冬虫夏草的收购行为、销售行为。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西藏将对虫草的收购实行许可制度,从事虫草收购应办理营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业执照和虫草收购许可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虫草收购活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已经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再申办虫草收购许可证明。
暂行办法的实施,规范了冬虫夏草收购行为,防止滥采造成环境破坏;从源头上加强渠道管理,遏止了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规范了冬虫夏草酒的销售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保护了合法生产企业的既得利益,也稳定了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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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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