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关于我们 | 总编信箱 | 酒报订阅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 稿 | 纠错平台
《华夏酒报》
全国统一刊号:CN37—0034
邮 发 代 号 :23-189
首页 | 产业 | 观察 | 要闻 | 关注 | 管理 | 时评 | 营销 | 市场 | 环球 | 酒吧 | 华夏酒报电子版 返回首页
企业动态 | 白酒 | 啤酒 | 葡萄酒 | 黄酒 | 果露酒 | 酒精 | 洋酒 | 经销商 | 配套在线 设为首页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标准法规 | 资料中心 | 影像中心 | 商务中心 | 酒 问 | 供求 | 酒业博客 | 酒业论坛 加入收藏
现在位置: 中国酒业新闻网 > 动态 > 白酒 > 白酒企业
券商仍维持五粮液推荐评级
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 张竞怡 国际金融报 2009-10-14 10:09:03 订阅邮箱快讯

  近日,据今年年初代理过五粮液小股东诉讼案的律师透露,从消费税的计税收入与酒产品的成本、利润之间的关系发现,五粮液3年至少存在偷税约10.11亿元的嫌疑。如果此条“罪状”成立,将成为五粮液的第四宗罪。不过,近期五粮液股价依然平稳,券商认为,五粮液受这些影响有限。

  股民要求再审

  0月13日一早,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爱文收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回函,驳回了上诉请求。周爱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驳回理由同成都市中院一样:起诉人未提供‘行政处罚决定或公告’等相关证据。”周爱文表示,不排除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再审。

  事起今年1月9日,周爱文代理五粮液小股东民事诉讼案件,封某、周某等4名原告发现五粮液存在少缴消费税嫌疑,要求五粮液及为其年报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原告购买1万股五粮液股票亏损掉的25万元。原告先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是否偷漏税成焦点

  使原告坚持上诉的理由是五粮液酒类计税收入比酒类主营业务成本还少。周爱文指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据五粮液2006年年报披露,共销售五粮液系列酒18.97万吨,实现酒类主营业务收入733337.37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披露:本期消费税为54327.52万元。

  但按照该律师测算,五粮液2006年消费税计税收入为(本期消费税54327.52万元-按销售量计算应交消费税为18970万元)/消费税税率20%=176787.6万元。而2006年五粮液年报披露的酒类主营业务成本为345978.68万元。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税收入至少应大于酒类产品成本,即计税收入至少应为345978.68万元,但五粮液酒类计税收入比酒类主营业务成本还少169191.08万元。因此,五粮液至少存在消费税偷税约33838.22万元的嫌疑。并且按照推算,2007年,五粮液至少存在消费税偷税约31187.47万元嫌疑;2008年,五粮液至少存在消费税偷税约36133.44万元嫌疑,3年合计约10.11亿元。

  周爱文还称,国庆节前已向证监会递交了申请书,申请其对五粮液消费税问题进行查证。按照规定,证监会将在6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公司仍被市场看好

  目前,证监会已经对五粮液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且仍在调查中。

  此前9月23日,证监会通报初步调查结果,五粮液涉嫌三方面违法违规:一是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二是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三是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等。同月30日,五粮液发布公告承认了三宗罪中的一项: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但对另外两项未提及。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桥也曾在召开媒体临时见面会时否认偷税漏税,根据唐桥的说法,“五粮液不存在偷漏税的问题,从2006年到2008年,实现各项税收63.9亿元,实际上缴69.26亿元,其实还多缴了近6亿元税金”。

  目前,不少券商仍然维持五粮液推荐评级。兴业证券认为违规行为对五粮液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东兴证券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刘家伟则告诉记者:“五粮液是否存在偷漏税问题目前尚未查实,不过,即便存在这样的偷税问题,对五粮液的影响主要是过去的业绩调整,对未来影响不大。”国庆假期后,五粮液在股市上的表现较为平稳,10月13日,五粮液收于21.95元,微涨0.23%。

编辑:乐怡
■未经许可,《华夏酒报》所刊作品一律不得转载。想知道更多新闻,请点击 中国酒业新闻网
本文评论
用户:
更多评论
您要 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言:
验证码:

相关新闻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 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 ,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 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 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 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 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信息公告


市场


酒类信息
·2014年香槟全球出货量3亿瓶..
·2014全球葡萄酒消费量约24..
·白酒、葡萄酒等销售量超过..
·上半年山东省烟台市规模以..
·截至6月底中国啤酒行业资产..
·2014年1月~6月,中国啤酒..
·4月份啤酒批零销售847548...
·上半年四川省CPI同比上涨1..
·青青稞酒修正公告上半年盈..
·顺鑫农业2014年半年度业绩..


国际酒业
·葡萄牙:2013年份不足以成..
·最受好评的2014年份波尔多..
·“品醉澳洲”启动四城路演..
·澳大利亚:葡萄酒出口持续..
·法国:金钟庄期酒发布价上..
·英国:BBR10万英镑葡萄酒被..
·酩悦轩尼诗中国酿出首款红..
·期酒定价应针对消费者
·中国人10万美元拍得帕克午..
·2015/16年度澳大利亚葡萄酒..


     
提醒您:适量饮酒有益健康,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 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
本站网络实名: 华夏酒报 中国酒业新闻网 本站已通过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
本站通用网址:酒网 华夏酒报 华夏酒网 酒文化网 E-mail:wlb@hxjb.cn
Copyright ?2005-2010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传媒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