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致富

2009-11-9 8:54:49 《华夏酒报》 程海 评论(0人参与)
  自2006年以来,新疆自治区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断建立健全法规制度,逐年增加扶持资金投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加、产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内在功能不断拓展、增收作用不断增强的良好局面。截至2008年底,全区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072个,成员人数达14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20.4万。

  近年来,自治区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能人,以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社、龙头企业、农机、农技服务部门等现有组织载体,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08年底,全区由农村能人、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牵头带动的合作社有951个,占88.7%。由企事业单位代表牵头的有59个,占5.5%,其中基层供销社和农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机服务组织代表牵头的28个,由社会团体代表牵头的7个,其他类型的55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开展规模化经营,培育了若羌县的“大漠情”红枣、哈密市的“兴泉”西瓜、乌苏市的“枸杞鸡蛋”等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目前,全区已有1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执行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有9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有9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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