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瓶费标准”昨紧急叫停

2010-1-27 16:10:00 扬州网 评论(0人参与)

  
  近日,市餐饮商会草拟了《扬州市餐饮行业“自带酒水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本市范围内的酒店、餐厅、饭店可收取5元—50元不等的“自带酒水服务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昨天,市物价部门紧急叫停该标准并明确表示,餐饮商会并非直接制定价格行为的主体,已涉嫌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这意味着,市餐饮商会草拟的这个收费标准,还没实施就已经“流产”。

  餐饮商会酝酿收取“开瓶费”

  本月22日,有消息称市餐饮商会草拟了《扬州市餐饮行业“自带酒水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本市范围内的酒店、餐厅、饭店(不包括休闲娱乐场所)均可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根据饮料、啤酒、黄酒、红酒、白酒等不同种类,收取每瓶开瓶费5元—50元不等。

  消息传来,不断有市民和餐饮企业致电物价部门,质疑这种“开瓶费”是否合理。

  物价部门叫停“惩罚性收费”

  昨天,市物价局就“开瓶费”问题明确表示,这种所谓的“开瓶费”其实就是对市民自带酒水的“惩罚性”收费,“绝不允许”,并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叫停。昨天上午,物价部门已经紧急约见市餐饮商会相关负责人,向对方提出警示:餐饮商业协会没有制定扬州市餐饮行业“自带酒水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权限,系违法行为,已涉嫌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制定价格和收费标准。

  协会操纵市场最高可罚50万

  物价部门提醒广大餐饮企业,在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这一事件中,如果餐饮企业相互串通,订立价格同盟,就是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可处以10万到100万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部门吊销执照。

  在采访中,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黄犊告诉记者,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制定价格和收费标准,是价格违法行为。因此,市餐饮商会已经涉嫌组织餐饮企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按照相关法规,可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将会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

  各方反应

  消费者、酒店说法不一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扬州紧急叫停“开瓶费标准”,消费者普遍叫好,因为它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市民李先生说,这下总算解决了一个大问题,以往曾因去饭店吃饭自带酒水问题引发过多次不愉快。

  众所周知,酒水利润在饭店经营中占有相当比例,餐饮企业对此有何反应呢?在采访中不少酒店表示,站在经营者的角度讲,客人最好不要自带酒水,这关系到酒店生存的问题,但是他们信奉和气生财,不会因“开瓶费”和客人发生纠纷。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赵鑫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