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编辑点评)白酒消费税调整 涨价不应是回声

2010-1-4 9:34:31 《华夏酒报》 赵鑫 评论(0人参与)
  

  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为有效遏制白酒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规避生产环节消费税,从8月1日起,在保持白酒消费税20%从价税不变的前提下,将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大型白酒企业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将提至其销售价格的60%至70%。

  国家对白酒征税办法调整的本意是规范白酒行业的缴税行为。国家通过规范税收政策,防范白酒厂商的恶意避税行为,给国家带来更多税收,从而惠及于民。 白酒生产企业应该站在大局的角度,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政策,通过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等一系列挖潜措施来保证企业的盈利。

  然而,消息一出,不少白酒生产企业纷纷以涨价来应对,有的区域市场终端中,甚至出现了70%以上的白酒涨价。尽管时处白酒消费淡季,且金融危机的阴影尚未退去,抱怨之后,消费者再一次接受了白酒价格的冲高。

  白酒既然是商品,就必然要遵守市场规律,消费者的忍耐是有底线的,白酒的价格不可能无限地涨下去。国家将白酒列入限制发展行业,对于白酒行业的调整不会停止,加之各种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类似消费税调整、禁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酒驾令等措施仍会出现,对白酒企业来说,“涨价”绝非万能武器,提高质量,调整结构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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