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编辑点评)用“锦上添花”的眼光看待广告

2010-1-4 10:04:37 《华夏酒报》 魏琳 评论(0人参与)
         
  
  
按照惯例,每年11月18日,央视都会召集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广告代理公司,展开一场对央视黄金资源时段的争夺战,今年也不例外。

  郎酒以1.433亿元摘得央视2010年世界杯《射手榜》独家冠名权和《2010年第十四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赛》独家冠名权,双沟以1.3亿元中标《焦点访谈》提要后和A特段两块黄金段广告资源,酒鬼酒以5000万元中标《焦点访谈》提要后正一条广告等多个版块,此外,剑南春、五粮液等白酒企业在这次央视广告招标中,表现均颇为抢眼。

  央视的媒体魅力自然不容小觑,借助央视的平台提升自身品牌影响力也无可厚非。不过对于酒企而言,动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用数额巨大的资金投放广告还需慎重。

  广告宣传好比是帽子上的羽毛,起的是锦上添花的作用,对酒企来说,“帽子”就是酒水的质量、品牌的积淀、企业的资金实力等,只有“帽子”的质量上乘,配上羽毛才更显雍容华贵。如果“帽子”的品质不够优秀,只是想借助央视这个平台堆砌起全国性大品牌的形象,那么终会因没有相应的实力作支撑,而昙花一现。

  有些酒企,“帽子”的质量一般,却盲目追求一根华丽的“羽毛”,搭配之后显然不协调,反而会凸显“帽子”的空洞。更有甚者,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态,把购进设备、改进技术的资金挪用来在媒体上豪掷一把,想以眼球效应获得短期利益,这种做法的后果可想而知,行业中类似的案例并不鲜见。

  广告所起的作用无非是锦上添花,但前提条件是先有“锦”,酒企在广告上豪掷千金的时候,应理性地看待广告的作用,免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魏琳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