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首度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酒驾者

2010-1-7 11:44:14 中国酒业新闻网 范春生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沈阳1月6日专电 中午喝酒后仍大胆驾车上路,途中连撞4人后逃逸,最终造成1死3伤的严重后果。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酒后驾车肇事的驾驶人钱进提起公诉。据悉,这是沈阳市检察机关首度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酒驾者。

  2009年9月14日15时8分,在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兴工街岗,一辆轿车在行驶途中,先是将骑电动自行车的周春华撞倒。随后向东逃跑,途中又相继将骑自行车的李德顺、李月春、隋明汉撞倒,最后撞到了“的哥”高春山驾驶的出租车。

  惨剧发生后,制造事端的驾驶人并没有停止,继续向东逃窜。该司机在驾车逃出400余米至沈阳化工研究院门前,被高春山拦停。事发后,伤者被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其中隋明汉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周春华、李德顺、李月春受轻伤。

  经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高达300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毫克。沈阳市铁西交警大队调查了解到,肇事司机钱进,是沈阳市和平区人,曾有犯罪前科,当日在午餐过程中,喝了不少酒,事发时属醉酒驾驶。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认为,驾驶人钱进的行为,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是在2009年9月末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沈阳市检察院认定,钱进酒后驾车并造成1死3伤的严重后果,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于是提起了此次公诉。当地法院将于1月中旬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